法律分析:随身携带行李:
1.经济舱:数量1件,重量低于5Kg(11磅)。
2.头等舱丶公务舱:数量2件,每件重量低于8Kg(17磅)。
3.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丶宽丶高分别不超过 55CM ( 22英寸)丶 40CM ( 16 英寸)丶 20CM ( 8英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七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