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我们遇到很多违约纠纷,面临最多的问题是对方违约后,我们应该如何弥补自己的损失,到底是主张违约金还是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或者说两者能否同时主张,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两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同时适用,现简要分析如下:
首先,主张违约金的前提是双方有关于违约金的明确约定,对违约金适用的条件、具体金额均进行了协商和约定,此时我们按照约定好的违约金结合具体情况直接计算即可。而实际损失则不要求双方进行过类似的约定,只要违约方因自身原因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即可要求赔偿,这是两者的区别。
其次,我们在了解了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区别后,还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是,违约金约定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而判断是否合理的关键则是比较实际损失,一般情况下认为违约金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则会被认定为违约金约定过高。实际损失的判断标准则相对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纠纷判断,甚至可能涉及相关专业鉴定,这里我们只需要注意一点,这里的损失可以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民法典》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同适用。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和要求赔偿实际损失的关键在于守约方的损失情况及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笔者认为关于违约金和赔偿实际损失的立法本意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及违约方的惩罚,我们应该充分理解立法本意,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进行判断,最后还要呼吁大家珍惜自己的信用,遇事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进行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