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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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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1.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人力行政部负责。
  2.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行政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行政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3.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4.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5.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6.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行政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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