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羽毛球场地之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协商,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一致同意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活动时间:
每周租用乙方的羽毛球场地一次,具体时间暂定为下午5:30-7:30。
二、地 点:
三、羽毛球场地租金:
1、场地费:300元/xx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
通过转帐一次性付清
五、场地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甲方在规定时间内的场地使用。
2、本合同一式份,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甲乙双方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合同有关的异议,甲乙双方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就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帐 号:
全 称:
开 户:
甲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因公司的业务增长、车人扩大,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租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第二条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_________.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而每月____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____日。
第四条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乙方对其车辆自己行使保管责任。
第六条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七条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乙方延迟两个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九条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租借方对该土地仅作停车用地使用,并没有出售权,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或违约,否则要负责租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为保证两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________电玩动漫游乐场的合作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游乐场项目”)。
2.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同意并确定本合同的固定合作期为贰年,从20xx年__月__日 起 至____ 年__月__日止。
3.合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合作场地租赁合同 )
二、合作方式:
1、 甲方负责于合同期限内提供动漫游戏机娱乐设备(以下简称“动漫设备”)。
2、营业收入分配、按甲方占30%、乙方占70%比例进行。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并保证地方关系必须到位。
2、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派驻人员之食宿,保证派驻人身安全.如有产生任何意外状况,乙方须承担一切费用及相应的责任。
3、乙方需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或是租赁合同、游乐场的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4、承担甲方动漫设备的运输费、搬运费(即合同有效期内,设备运抵经营场所的运输费用,货到即付)。
5、乙方向甲方支付动漫设备合作金人民币____元整,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 50%(即人民币____元整);甲方动漫设备生产完成测试且乙方派员验收后立即支付 50%(即人民币____元整)方可安排出货。甲方的交货责任为货物交付乙方交运的物流公司为止.
6、乙方负责甲方所有投入经营使用的动漫设备的清洁和保管责任,自运至场地开始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被部门罚没、被债权人查封等情况,由乙方负责按附件清单原价赔偿给甲方。
7、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停业的(如:官方和地方关系不到位,不和甲方分帐等),甲方的损失按停业前3个月的日平均收入计算每日的损失,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停业期间的共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保证游乐场项目中提供的场地、设施等只用于本项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用于其它用途(例如:不得利用同一场所或设备与其他方合作、不得放置其它公司机器设备)。若经乙方同意放置其它公司机台,其机台营收30%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于合同期间内对游乐场项目投入动漫设备或调换相应的游乐设备。
2、甲方负责游乐场项目内动漫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等服务,保证设备出现故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切修复工作。
3、乙方支付全额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供第一次的动漫设备(品种、数量,以双方代表签名确认的《合作设备清单》为准).
4、甲方保证每月收取30%营业收入后,其中5%分期返还乙方之合作金.合作金之返还累计至合作金总额70%为止. 合作金总额30%甲方保留做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5、甲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动漫设备返程的运输费、搬运费。
6、游乐场项目中的动漫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质押、变卖、出借等任何方式进行处分。
7、合作期满,甲方应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合作金之30%。
五、游乐场项目的管理
1、游乐场项目由甲.乙方共同管理,甲方派驻以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派驻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2、游乐场内动漫设备的经营品种由双方股东共同协商确认,在实际运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提出经营品种及机型做出更换、增加、撤离的要求,但需经双方确认后执行。一旦确定更新设备,应在确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经营场地。
3、甲方负责机台钥匙和进出币的管理,乙方负责前台营收资金的管理。双方有权相互监督、共同经营和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游乐场内所有游戏娱乐设备必须于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后开箱查账,统计每日营业收入额,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两方同时确认,签字一式贰联,各持一联凭证。
5、每日营业收入现金按比例分账、共同费用按比例分摊,当日结清。
六、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经双方协定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由甲乙双方商议是否继续合作,如确定继续合作,双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3、因乙方公关不到位原因导致一个月内不能正常经营或累计停业达到三个月,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和撤离全部投入的游戏娱乐设备和内部技术工作人员。撤回设备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折旧费30%,可在保证金中扣除。
4、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连续3个月或1年内累计 个月每月营业达不到 元的;
(2)乙方逾期分配收入超过七天。
七、违约责任:
1、在甲乙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且没有正式书面文件确认协议变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的条款或擅自变更其中内容,均属违约行为。
2、乙方逾期分配收入的,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动漫设备总价值30%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投入经营的游戏娱乐设备和内部技术工作人员全部撤离。
4、出现本合同约定终止、解除条件,乙方不得阻碍甲方将动漫设备搬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动漫设备总价值30%的违约金及按每日 元支付动漫设备的占用使用费及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双方: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体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展会全称)。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展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撤离场地日期:年月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小时内撤离展馆。
4.3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展览服务
5.1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
2)清洁服务:
3)验证检票:
4)安保服务:
5)监控服务:
6)咨询服务:
7)其他服务:。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租赁费用
6.1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租金/平方米/天面积
(平方米)天数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人民币/平方米/天
或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币
或
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人民币/平方米/天
或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币
或
美元
总计人民币
或
美元
6.2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签定本合同之日
起天内年月日
(进场日期前天)年月日
(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
人民币或美元人民币
或
美元人民币
或
美元人民币
或
美元
6.4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SwiftCod:
6.5对依法须经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部门
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个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第七条场地、设施使用
7.1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
7.2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7.6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保证与承诺
8.1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
8.2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第九条责任保证
9.1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
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
12.2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
12.4本合同12.1、12.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个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租赁期届满已付租金的%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守约方根据12.1、12.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除本合同12.1、12.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变更与解除
1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13.2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禁令、封锁等。
3)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四】租用场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上海川沙钢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上海铸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充分、友好、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标的范围
乙方承租甲方的场地及房屋范围为:
1、川沙钢材市场B区北段C区北段
2、场地内的行车2台(2号、4号);
3、位于3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自范围内的场地共计4000平方米;
2、乙方到期如欲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的用途为租,也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周期
1、乙方租赁的场地租金按0.23元/日/平方米计算;租赁的3间房屋租金按50000元/年计算;
2、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即乙方应当自租赁开始时,以半年为周期,在每个周期的开始时的3日内,将该周期的全部租金费用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第一期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费用水、网络费用、卫生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市场统一标准缴纳。
4、乙方租赁满三年后,甲方有权以每年15%的幅度递增收取使用场地及房屋的租金。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保证其对租赁标的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保证租赁标的可安全、正常使用,并可满足乙方仓储等业务的正常需要;保证租赁标的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乙方的第三益等情况。
3、甲方保证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对乙方在场地内堆放的货物造成任何影响,甲方保证上海铸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内的货物所有权不受侵犯。
第五条双方权责
1、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也不得利用所租赁场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如违反本条而给甲方或者市场内的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在所租赁场地内从事和开展的业务,不得影响甲方或者市场内其他租赁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赔偿损失。
3、乙方在所租赁场地内开展的经营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场地内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搭设活动棚,由乙方自行搭建,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负责拆除。
5、乙方租赁使用的行车,应当由乙方配备专业人员使用,乙方应当保证行车的正常使用,并承担在租赁期内的年检费用及修理保养费用;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解除的,行车应当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承担守约方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2、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按照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三每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计算违约金。
2、若因不可抗力、行为、拆迁等原因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租赁标的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解决争议。
第九条通知送达
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双方在本合同所列标的地址寄送或当面送达。
2、以邮寄送达的,一方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向对方以快递方式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为送达日;当面送达的,当日即为送达日。
3、一方变更其地址的,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所载的地址发出通知后,无论该方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送达,送达日按本条前述约定。
4、任何一方拒收对方通知的,通知视为已送达,送达日按本条前述约定。
第十条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迟延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2、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利义务的解释。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乙方:地址:授权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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