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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还清后收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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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收据,也是协议的一种,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一份有效的欠款收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信息,如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等等;二、对应的欠款信息,如欠款的数额等等;三、内容不应当有任何歧义;四、签字时应加盖公章或指印。该项制度的规定,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没有合同有欠条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起诉

只有欠款合同,没有欠条或者借条,债权人也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需要注意,涉案的借款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法有效的欠款合同,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适格的民事主体,法律并没有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欠款合同的资格;2、欠款合同是在协商一致、意志自由的前提下做出的。只有意思表示真实的欠款合同,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3、欠款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欠款合同,能够作为债权债务纠纷的有效证据。当事人可以拿着合法有效的欠款合同,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有关诉讼。具体受诉的人民,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人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以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

二、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欠条

(一)写清出借人以及欠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欠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欠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起诉欠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欠款利率一定要写入欠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欠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要在欠条中体现

欠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打欠条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欠款人逾期不归还欠款的,出借人应当在欠款到期后两年内向欠款人主张权利。

书写欠条时表达要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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