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可以配的,而在日常工作中,例如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时,他们是不需要配的。不过,交警在执行特殊任务,是需要配的。
需要知道的是,即便交警可以配,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支使用的相关规定来操作,不可滥用权利,私自处置罪犯。
在必要时,交警上路执勤可配备支等武器。交警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刑警等高危险警种在执行逮捕等任务时是应当配,也就是必须配。
根据中国支管理规定可知,交警并不属于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配的警种,而即便是中国刑警,除了在执行特殊任务或所处环境比较危险时,才会配。此外,即便是允许配,他们也必须按照国家支管理规定执行,在需要配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负责人审批后才能随身配。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机关人民佩带使用支规范》的通知》
第七条 人民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支: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印发《交通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 交通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警用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等装备,可以选配警务通、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