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被告方下落不明的办法:若在离婚诉讼前下落不明,其配偶因此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先向申请宣告失踪。然后持失踪公告向主张离婚,应予以支持。若在离婚诉讼中故意下落不明的,可继续予以审理,并对裁判结果进行缺席宣判。
一、丈夫欠债出走两年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可以到起诉离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员,可以公告送达,进行缺席判决。另外,也可以先到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受理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或驳回申请的判决。在宣告失踪后,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二、民法典规定人员失踪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失踪并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夫或妻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三、婚姻中一方失踪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